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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比武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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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尔沉吟片刻,才点了点头。

霍伊斯闻言,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,转头朝着巴克走起。

巴克见霍伊斯也要走,不由得将目光看相对方,霍伊斯对巴克点了点头,二人相视一笑,心里都明白对方的意思,也不说破,相互搀扶着,朝来路走去。

……

对手既然已经选定,比武正式开始。

山姆是拳武者,家传的破千军拳法,十分厉害,凭借此套功法,在回音城也闯下了不小的名头。

暗影是刺客,速度上无以伦比,在整个回音城,可以说敏捷是最高的,只是她心爱的匕首,刚才被雷电爆掉,没了趁手的武器,只能使用配在腰上的那柄短剑,短剑虽然也属于小兵器,它和匕首是两个概念,这也让暗影的攻击下降了不少。

让人对视着来到不远处,山姆朝暗影一抱拳,也不再说话,直接一拳朝暗影轰来。

面对同等级的对手,暗影也不敢托大,见山姆的拳势凶猛,急忙闪身躲避。却也不急于反击,反而在一边游走,想要摸清山姆的路数,再发动反攻。

岂不知这样正合了山姆的心意,凭借山姆强健的身体,想要让他感到疲劳还真不是容易的事。

泰明辉是水系魔法师,对水系魔法研究多年,在整个回音城里,不说战力,他说对水系魔法的研究,可以说没人能强过他。

斯潘塞是前锋勇士,在力量和防御上都是惊人的高,再加上家传的技能野蛮冲撞,让他正面对敌的时候,还真没输过。

安德森是一名圣骑士,本身是雷系体质,可以将雷系魔力融合到武器中,增加攻击效果,而且雷系魔法还有一个最显著的优点,雷系可以给对手带来麻痹状态,一旦对方被麻痹,只能任人宰割,安德森又花大价钱买了一把火凝剑,火凝剑本身自带火焰攻击,这样安德森只有两系魔法融合到武器的攻击,让他的实力增加的不是一点半点。

普利斯是刃武者,家传的风鸣剑法以精炼的炉火纯青,再加上一柄青冥剑,绝对算是一个好手。

为了得到孟境,六人开始捉对厮杀。

山姆拳法大开大合,暗影只是左躲右闪不与他正面对抗,一时间,倒也看不出谁强谁弱。

斯潘塞和泰明辉走到不远处后,等二人刚站定,斯潘塞便怒吼一声,朝着泰明辉冲去。

斯潘塞也是沙场老将,明白和魔法师对战,只要冲到身边近身厮杀才是王道,所以他也不废话,直接开打。

泰明辉微微一笑,举起手上的法杖对了斯潘塞一指,一道晶莹剔透的水箭,便朝着斯潘塞射去。

斯潘塞脸色微微一变,想要射闪,又怕被泰明辉的魔法拖住,当下,一咬牙,稍一闪身,再次朝泰明辉冲去。

泰明辉见斯潘塞不射,脸色微微一变,随即嘴里急促的念几句咒语,又将法杖朝着斯潘塞点了一下,一道更加粗大的水矛朝斯潘塞刺去。

斯潘塞被第一道水箭刺中左臂,只感觉手臂一阵疼痛感传来,让他稍一停顿,转头再看向泰明辉的时候,就看到水矛朝自己刺来。

斯潘塞脸色一变,知道如果被这道水矛刺中,至少要在身上刺出一个洞来。

斯潘塞无奈,也顾不上再向前冲,只能尽力左闪躲开这支水矛的攻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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